Search

20130328 李俊俋委員 內政委員會 我國都市更新發展之實務問題及公共設施保留地解編作業現況

  • Share this:

1.兩公約要求的適當居住權,所有公民應該是一律平等的,為何江宜樺卻說不包括違法占用戶?要清除前亦應該先安置。
2.居住正義的定義到底是什麼?華光社區處理過程中,政府是否依循正當法律程序?
3.都市更新過程中,政府應扮演的角色應為何?政府是否球員兼裁判?都市更新基金又如何運作?


Tags:

About author
嘉義市立法委員 李俊俋
View all posts